立案回执单是否意味着已经立案?
我去报案后拿到了立案回执单,但是不太确定这是不是就代表案子已经正式立案了。我想知道立案回执单和立案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拿到回执单是不是就说明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处理我的案子了,心里一直有点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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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回执单并不一定就代表已经立案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两者的区别和联系。 立案回执单是一种表明收到报案材料的凭证。当公民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时,这些机关在接受报案后,会给报案人出具立案回执单,以此证明他们已经收到了报案人的报案信息。它的主要作用是告知报案人,相关部门已经知晓了其报案情况。 而立案是一个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这意味着,只有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才会正式立案。 也就是说,拿到立案回执单只是一个开始,后续相关部门还会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才会正式立案并开展侦查等工作;若不符合立案条件,则不会立案。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拿到立案回执单就等于已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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