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灵活就业社保又交职工社保冲突吗?
我之前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交社保,现在找了份工作,单位要给我交职工社保。我有点担心,这两种社保一起交会冲突吗?会不会白交钱了?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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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确实存在一定关联,下面来详细解释二者是否冲突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种社保。灵活就业社保是为那些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方式,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一般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职工社保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涵盖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险”。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同一时间段内,一个人只能享受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同一时间既交了灵活就业社保又交了职工社保,实际上是重复参保了。这种重复参保并不能让你在退休后获得两份养老金,而且在医疗报销等方面也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所以,这两种社保同时缴纳是冲突的。当你有了工作单位,单位为你缴纳职工社保时,建议你停止缴纳灵活就业社保。这样既能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又能确保社保权益的合理享受。在办理停保手续时,你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另外,之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社保费用不会白费,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当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这些累计的缴费年限将作为计算养老金待遇的重要依据。总之,虽然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都属于社保体系,但同一时间只能选择一种缴纳,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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