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是否拥有代位继承权?
我爷爷去世了,我爸早年就不在了,我作为外孙,想知道在爷爷的遗产继承方面,我有没有代位继承权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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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原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会由该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来继承。简单来说,如果某个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这个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等晚辈血亲就可以代替他去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这个规定里,外孙属于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所以,如果外孙的母亲(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女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外孙是可以代位继承外婆或外公的遗产的。同样的道理,如果外孙的父亲(被继承人的儿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外孙也能代位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 不过要注意,代位继承是有条件的。首先,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是代位继承发生的前提条件。其次,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也就是子女、孙子女等。另外,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所以,外孙是有可能拥有代位继承权的,具体情况要根据是否满足代位继承的法律条件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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