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之人去世了,担保之人要赔偿吗?


在借款人去世的情况下,担保人是否要赔偿借款,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担保的基本概念。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一种保障措施。担保人就是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就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在我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借款人去世的情况下,债权人需要先就借款人的遗产进行追偿,只有在借款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才需要承担剩余的还款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在借款人去世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此外,如果借款人有遗产,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么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借款承担偿还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此时,担保责任的承担依然要按照上述保证方式的不同来确定。 综上所述,借款之人去世后,担保之人是否要赔偿,要根据保证方式、借款人是否有遗产以及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