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取证是否意味着已经立案?
我遇到点事儿,警察来我这儿调查取证了。我不太清楚这情况,他们来调查取证是不是就说明已经立案了呀?我想知道这两者之间到底啥关系,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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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并不一定意味着已经立案。从法律角度来理解,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而调查取证则是司法机关对证据进行收集和调取的工作,它可以在立案前进行,也可以在立案后开展。 在立案前,相关机关为了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往往会进行初步的调查取证工作。例如,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在这个审查过程中,就可能开展调查取证,来判断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之后,调查取证是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此时的调查取证工作会更加全面、深入,目的是为了收集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后续的诉讼程序。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调查取证就代表已经立案,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机关的进一步处理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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