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侦大队取证算不算是立案了?

我最近遇到点事儿,经侦大队来我这儿取证了。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就想问问,经侦大队来取证是不是就意味着已经立案了呢?我现在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后续会怎么样,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展开 view-more
  • #经侦立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明确经侦大队取证并不一定代表已经立案。首先来解释一下立案和取证这两个概念。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而取证则是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收集、获取证据的行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也就是说,立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经过特定的审批程序。 经侦大队取证可能处于不同的阶段。在立案前,经侦大队可能会进行初步的调查取证工作,目的是为了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比如,对相关线索进行核实、收集一些基础的证据材料等,这个时候的取证并不等同于立案。只有当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完成了立案审批程序后,才正式立案。立案之后,经侦大队会进一步开展全面、深入的侦查取证工作,以查明案件的全貌。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经侦大队取证就意味着已经立案。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