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侦大队立案需要满足哪三个条件?

我有个事儿想让经侦大队处理,可又不确定能不能立案。我就想知道经侦大队立案得符合啥条件,最好能详细说说这三个条件是啥,这样我心里也有数,看看我的事儿能不能达到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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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经侦大队主要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其立案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是有犯罪事实。这意味着客观上确实发生了依照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存在违反刑法的行为发生。比如说在经济领域,出现了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就不能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其次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指的是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达到了需要用刑罚来处罚的程度。有些情况下,虽然存在犯罪事实,但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只有当犯罪行为达到需要被判刑的程度,经侦大队才会立案。这也是《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其目的是避免对一些轻微或者依法不应追究的行为进行刑事立案。 最后是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每个司法机关都有自己的管辖区域和案件范围,经侦大队也不例外。只有案件属于该经侦大队的管辖范围,他们才会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如果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经侦大队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司法工作的有序进行,避免出现管辖混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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