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订婚后的退婚有保护吗?


在我国,订婚并不是一个具有强制法律效力的行为。订婚通常只是一种民间习俗,是男女双方及其家庭对未来结婚的一种约定和意向表达,并不像结婚登记那样产生明确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不过,虽然订婚本身不受法律直接保护,但在退婚过程中涉及的一些财产、人身等方面的问题,法律还是有相应规定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 首先是彩礼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在订婚后退婚,若符合上述条件,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比如,甲给了乙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就退婚了,那么甲可以依据此条规定要求乙返还彩礼。 其次,关于因订婚产生的其他财产纠纷。如果双方在订婚期间有赠与财物的情况,一般要区分赠与的性质。如果是基于恋爱关系或者订婚习俗的一般性赠与,比如节日礼物、小额红包等,通常视为无偿赠与,赠与完成后不能要求返还。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在退婚时可能会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 再者,在人身权益方面,订婚后双方仍然是独立的个体,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人身权利,任何一方都不能因为订婚而限制另一方的人身自由、侵犯其人格尊严等。如果在订婚期间发生了一方侵犯另一方人身权益的情况,受害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此外,在处理退婚相关问题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和感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的调解,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总之,虽然订婚本身不受法律直接保护,但法律会对订婚后退婚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权益问题进行规范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