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犯罪构成就一定违法吗?


在探讨符合犯罪构成是否一定违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两个重要的概念,即犯罪构成和违法。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简单来说,就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比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实施的具体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等。而违法是指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刑法,还包括其他各类法律法规。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一般情况下,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是违法的。我国《刑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犯罪的定义,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当一个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时,它必然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也就属于违法范畴。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使得行为虽然表面上符合犯罪构成,但在法律上并不被认定为违法。这主要涉及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等法定的排除犯罪事由。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例如,张三在遭遇李四持刀抢劫时,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奋起反抗,将李四打伤,张三的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虽然从表面上看,张三的行为造成了李四的身体伤害,似乎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但由于是正当防卫,所以在法律上并不违法。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例如,王五在驾驶汽车时突然遇到前方山体滑坡,为了避免被滑坡的山体掩埋,不得已将车驶入旁边的农田,造成了农田一定程度的破坏。王五的行为虽然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部分构成要件,但因为是紧急避险,所以不被认定为违法。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在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定排除犯罪事由的特殊情况下,行为虽然符合犯罪构成的某些表象,但在法律上并不被认定为违法。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在追求公平正义过程中,既严格打击犯罪行为,又充分考虑到特殊情况下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和行为的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