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是否具有追及性?
我之前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贷款,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把房子卖给了别人。现在我担心银行要是行使抵押权,会不会对买房的人有影响,想知道抵押权有没有追及性,这追及性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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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追及性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抵押权的追及性是指在抵押人将抵押物转让给他人后,抵押权人仍可以对该抵押物行使抵押权,不受抵押物转让的影响。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就明确了抵押权具有追及性。例如,甲把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乙后,又将汽车卖给了丙。即使汽车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丙的名下,但如果甲不能按时偿还对乙的债务,乙仍然可以就该汽车行使抵押权,比如通过拍卖、变卖汽车来优先受偿。 这种追及性保障了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抵押权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如果抵押物转让后抵押权就消失,那么抵押权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对于抵押物的受让人来说,在购买抵押物时,应当了解该物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如果受让人在知晓存在抵押的情况下仍然购买,那么就要承担可能被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风险。 同时,法律也赋予了抵押人一定的权利。抵押人在转让抵押物时,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在实际生活中,抵押权的追及性对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它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也规范了抵押人和抵押物受让人的行为,使得各方在进行涉及抵押物的交易时都需要谨慎考虑相关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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