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抵押权一定要登记吗?

我最近涉及到一些抵押相关的事情,别人要把房产抵押给我,我听说抵押权有的要登记,有的不用登记。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规定,想知道抵押权是不是一定要登记,不登记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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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抵押权是否一定要登记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抵押权。抵押权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对抵押权的设立和登记做了明确的规定,抵押权是否需要登记不能一概而论,这要根据抵押物的不同类型来确定。 对于一些特定的财产,抵押权的设立是需要登记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如果涉及到这些财产的抵押,不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就不会产生法律效力。比如说,甲将自己的一处房产抵押给乙用于借款,如果双方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那么乙对该房产就不享有抵押权。当甲无法偿还债务时,乙不能就该房产优先受偿。 而对于其他一些财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并不是抵押权设立的必要条件。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举个例子,丙以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丁,并签订了抵押合同,此时丁的抵押权就已经设立。但是,如果丙又将这辆汽车卖给了不知情的戊,并且戊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完成了车辆过户手续,由于丁的抵押权没有登记,就不能对抗戊,丁就无法对该汽车行使抵押权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综上所述,抵押权并不一定都要登记。对于法律规定必须登记才设立的抵押权,登记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对于法律规定不需要登记即可设立的抵押权,登记虽然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但会影响其对抗效力。所以,在进行抵押活动时,当事人一定要清楚抵押物的类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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