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故意讹人是否构成犯罪?


在探讨老太太故意讹人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故意讹人”这种行为。简单来说,故意讹人就是一方明明知道对方没有对自己造成损害,却故意捏造事实,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并给予赔偿。这是一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在某些情况下,老太太故意讹人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老太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且索要的财物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或者存在多次实施这种行为的情况,那么就可能触犯敲诈勒索罪。例如,老太太故意倒地称被人撞倒,然后以报警、向对方单位反映等方式威胁对方,索要高额赔偿,就符合敲诈勒索的行为特征。 不过,如果讹诈的财物数额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情节比较轻微,可能不会构成犯罪,但仍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即使不构成犯罪,这种故意讹人的行为也会受到治安处罚。 此外,如果老太太故意讹人导致他人名誉受损,还可能构成名誉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当他人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老太太故意讹人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具体的行为方式、讹诈财物的数额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