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意外死亡,另一半享有继承权吗?
我和对象没领证,一直同居。最近他意外去世了,他家里人说我没资格继承他的财产。我想知道,在同居期间他意外死亡,我作为另一半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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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同居期间意外死亡,另一半是否享有继承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首先是“继承权”,简单来说,继承权就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的取得通常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定身份关系。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做了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这里的“配偶”是指经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而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上婚姻关系的保护。 所以,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看,同居期间一方意外死亡,另一方通常是没有法定继承权的。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严格限定的,同居关系并不在其中。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如果在同居期间,另一方依靠死者扶养,或者对死者扶养较多,那么可以适当分得部分遗产。比如,一方在同居期间长期生病,另一方一直照顾其生活起居,承担了大部分的生活费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适当分得遗产。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意外死亡,另一半没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是有可能适当分得遗产的。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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