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物权会因混同而消灭吗?

我不太理解物权混同的概念,也不知道物权是不是真的会因为混同就消灭了。我自己有一些房产和物品等物权,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混同,以及混同后物权消灭的具体规定,希望能有专业的解释。
展开 view-more
  • #物权混同
  • #物权消灭
  • #所有权
  • #他物权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物权是否会因混同而消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物权混同”这个概念。物权混同是指同一物的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一人,或者同一物上的他物权与以该他物权为标的的权利归属于一人的法律事实。简单来说,就是原本不同主体拥有的物权,现在集中到了同一个主体身上。 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虽然没有在《民法典》中对物权混同作出专门的统一规定,但在法理和司法实践中是承认物权混同这一现象及其法律效果的。一般情况下,物权因混同会消灭,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当所有权与他物权混同时,原则上他物权会消灭。比如,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乙就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这是一种他物权)。后来甲购买了乙对该房屋的抵押权,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和抵押权都归属于甲,那么乙原来享有的抵押权就消灭了。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物权的存在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如果继续保留他物权,会使法律关系变得复杂。 然而,也有例外情形。当他物权的存续对于所有人或者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益时,他物权不消灭。例如,甲的房屋上先后设立了两个抵押权给乙和丙,乙的抵押权先到期,甲取得了乙的抵押权。如果此时乙的抵押权消灭,那么丙的抵押权就会顺位上升,对甲不利。所以为了保护甲的利益,乙的抵押权就不消灭。 当他物权与以该他物权为标的的权利混同时,也遵循类似的规则,原则上以后的权利消灭,但如果该权利的存续对于权利人或者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益,那么该权利不消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