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权是否属于独立物权?

我在了解房产相关法律知识时,看到有居住权这个概念。不太清楚居住权在法律上到底是怎样的性质,它是不是独立物权呢?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是如何定义和区分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居住权
  • #独立物权
  • #用益物权
  • #民法典
  • #物权法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独立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通俗易懂的话来讲,物权就像是一把钥匙,拿到这把钥匙的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使用、控制相关的物品,并且能阻止别人随意来用。而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用益物权就是对别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居住权就是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明确了居住权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同时,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表明居住权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独立存在,不依赖于其他权利。居住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都有独立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这也体现了它作为独立物权的特征。所以,居住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它能够独立存在于他人的住宅之上,为居住权人提供合法的居住保障。即使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居住权人依然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继续居住该房屋。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