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采购订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公司和供应商签了采购订单,现在供应商想毁约,说采购订单没法律效力。我不太懂,就想来问问,采购订单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要是有的话,我得让供应商按订单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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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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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订单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采购订单是采购方与供应方就采购货物或服务达成的一种契约性文件,它明确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它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采购订单通常以书面形式呈现,符合书面合同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当采购订单满足合同成立的要件时,它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采购订单中自然有采购方和供应方双方;二是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采购订单里通常会明确货物或服务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关键内容,如果双方对这些内容达成了一致,就满足了这一要件;三是要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双方发出和接受采购订单的行为就表明了有订立合同的意愿。 不过,如果采购订单存在一些导致其无效的情形,那它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采购订单存在上述情况,比如订单是在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双方虚假意思表示等情况下签订的,那么它就是无效的。 如果采购订单有效,一方不履行订单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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