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辞职需要赔偿吗?


在劳动合同中,辞职是否需要赔偿,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者的辞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只要按照这个规定的程序来,劳动者是有自由辞职的权利的,一般情况下不用向用人单位赔偿。这种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让劳动者在职业选择上有一定的灵活性。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劳动者辞职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花钱给你进行了专业培训,并和你约定了服务期,而你在服务期内辞职,就可能要赔偿公司相应的费用。 另外,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离职后,违反了和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约定,到竞争企业工作或者自己开展竞争业务,就需要按照约定赔偿公司。总之,劳动合同里辞职是否要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