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二手房是否必须办理不动产权证?
我买了套二手房,原房主有房产证。朋友说要办不动产权证,不然权益没保障。但我觉得有房产证就行。我想知道,按民法典规定,二手房是不是必须办不动产权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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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民法典中二手房是否必须办理不动产权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不动产权证的概念。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它整合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功能,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进行统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一法律条文明确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重要性和效力。对于二手房买卖而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也就是说,仅仅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而没有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真正转移到买方名下。 从实际权益保障的角度来看,办理不动产权证对购房者至关重要。如果不办理不动产权证,购房者可能面临诸多风险。比如,原房主可能因为债务纠纷等原因,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或强制执行。此时,由于房屋尚未登记在购房者名下,购房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此外,没有不动产权证,购房者在对房屋进行再次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时也会受到限制。 虽然从法律规定上看,办理不动产权证是必须的,但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某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房屋产权登记困难。不过,这些特殊情况并不影响法律对于二手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一般性要求。购房者应当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尽快解决产权登记问题。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必须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不动产权证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当及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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