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有哪些规定?

我遭遇了人身损害,想要求赔偿,但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规定和标准。比如哪些费用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额该怎么确定,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相关内容,让自己在维权时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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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导致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侵权人需要给予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相应的赔偿。这其中涵盖了多个方面的赔偿项目。 从赔偿项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就是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花费的费用,比如挂号费、药费、手术费等。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交通费则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营养费是为了辅助受害人身体恢复而购买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辅助器具费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丧葬费是用于安葬死者的费用。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 在赔偿金额的确定上,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当遇到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时,首先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证据。然后可以尝试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申请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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