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房上门女婿是否有份?


在讨论拆迁分房上门女婿是否有份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拆迁分房的基本概念。拆迁分房,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政府要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等原因,拆除原有的房屋,然后给予被拆迁人一定的房屋作为补偿。这补偿的依据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来分,另一种是按照被拆迁房屋内的户籍人口来分。 如果是按照房屋产权来分的情况。要是被拆迁的房屋产权是岳父岳母的,从产权角度来说,这房子属于他们的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上门女婿对该房屋没有产权份额。但是,如果上门女婿对该房屋有过出资建设、翻修等行为,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那么在拆迁分房时,就有可能基于对房屋的贡献获得相应的补偿。这就好比几个人一起出钱建了一栋房子,虽然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出钱的其他人也有权利获得一定的回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是按照户籍人口来分。上门女婿将户口迁到岳父家后,成为了该户籍中的一员。在拆迁政策按照户籍人口进行分房时,上门女婿就享有相应的分房权利。因为这种分房方式是考虑到该户籍下每个人员的居住需求等因素。比如当地拆迁政策规定,每个户籍人口可以获得一定面积的安置房,那么上门女婿作为户籍人口之一,自然也能得到相应的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也规定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里的安置补助费等就可能涉及到按照人口进行分配。 综上所述,拆迁分房上门女婿是否有份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拆迁政策、房屋产权情况以及上门女婿自身的实际情况等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