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交强险是否会进行赔偿?


在探讨交通肇事罪交强险是否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交强险的基本概念。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交强险都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对于交通肇事罪,它是一种刑事犯罪,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即使驾驶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交强险的赔偿主要关注的是事故本身是否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而不是驾驶人是否构成犯罪。 不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来说,在交通肇事罪案件中,如果不存在上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特殊情形,交强险通常会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对于抢救费用,保险公司会垫付但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对于财产损失则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为了保障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救助,同时也避免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获得不当的保险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