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算有前科吗?
前阵子我开车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虽然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但还是有点担心。我想知道,这种交通事故在法律上会不会被算作有前科呢?这对我以后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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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前科”这个概念。前科通常指的是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简单来说,就是有过犯罪并被判刑的经历。 而交通事故本身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一般的交通事故,也就是只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是不算有前科的。比如两车轻微刮擦,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这种情况不涉及刑事犯罪,自然也就不会留下前科记录。 但是,如果交通事故达到了犯罪的标准,那性质就不同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在交通事故中,驾驶人的行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被法院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并被判处刑罚,那么就会留下前科记录。 所以,判断交通事故是否算有前科,关键在于该事故是否构成了犯罪。如果只是普通的交通事故纠纷,按照民事程序处理,是不会有前科的;但一旦构成刑事犯罪,就会有前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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