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改房单位是否有权扣职工物业费?

我买了房改房,单位说要扣我的物业费。我不太明白,房改房已经是我个人的房产了,单位还有权扣我的物业费吗?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单位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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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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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房改房的概念。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从法律层面来说,职工购买房改房后,就对该房屋拥有了相应的产权。 关于单位是否有权扣职工物业费,这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职工与单位之间没有相关的约定,单位是无权扣除职工物业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物业费的缴纳主体通常是业主,而职工购买房改房后成为业主,应由业主自行决定是否缴纳以及如何缴纳物业费。 如果单位声称有权扣除物业费,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位与职工在房改过程中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单位可以从职工的工资等款项中扣除物业费,这种情况下单位按照约定扣除是有依据的。另一种情况是单位以不合理的理由扣除,比如单位自行规定但没有经过职工同意,那么这种扣除行为就是不合法的。职工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停止不合理的扣除行为。如果协商不成,职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判断单位是否有权扣职工房改房的物业费,关键在于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职工要明确自己的权利,遇到问题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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