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时人打狗是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
我在路上走着突然被一只狗攻击,为了不被咬伤我就打了狗。现在狗主人找我赔偿,说我把他家狗打伤了。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算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需不需要赔偿狗主人?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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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狗咬人,人采取打狗的行为,判断是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需要依据两者的法律概念和具体情形来分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在正当防卫中,实施防卫行为的对象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这里的不法侵害通常来自人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行为的对象通常是无辜的第三者或其他较小的合法权益。
在狗咬人的场景中,狗本身并非是实施“不法侵害”的主体,因为动物没有意识和意志能力去实施法律意义上的不法行为。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人打狗一般不构成正当防卫。
但是,这一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当人面临被狗攻击的现实危险时,为了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不得已采取打狗的行为,这是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害而对狗造成一定的伤害,属于紧急避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