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家暴证据全就一定能一次判离婚吗?起诉离婚时转移财产该如何认定?

我现在正打算起诉离婚,我手里有对方家暴我的充足证据,像医院诊断、报警记录啥的都全乎,就盼着能赶紧离了。而且我还怀疑对方在偷偷转移财产,想知道这在法律上怎么认定。就想了解下我这种情况,有了家暴证据能不能一次就判离,还有转移财产要怎么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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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说家暴证据全是否能一次判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从法律条文看,家暴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 如果有充分的家暴证据,像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意见书,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记录,相关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能清晰证明一方存在家暴行为,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即便家暴证据充分,要是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表示愿意改正错误、双方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且离婚可能对子女成长造成极大不利影响等,法院可能会慎重权衡,尝试给双方一定时间修复和调整,而不直接判决离婚。总体而言,家暴证据充足时,一次判离的可能性较大,但不是绝对的。 接着讲讲起诉离婚时转移财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常见的转移财产行为包括:私自将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偷偷变卖夫妻共同房产;将夫妻共同的贵重物品、车辆等低价出售;虚构债务等。认定转移财产,关键在于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记录、物品买卖凭证等。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要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以便在离婚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也就是从结婚到夫妻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内,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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