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我遭遇了家庭暴力,实在过不下去打算离婚。但我们有不少共同财产,房子、车子啥的,我不太清楚因为家暴离婚的话,这些财产会怎么分,是会倾向于我这边吗?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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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首先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还有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都属于此类。而家庭暴力呢,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遭受家暴的一方属于无过错方。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通常会充分考虑家庭暴力这一情节,遵循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也就是说,会倾向于将更多的财产分配给遭受家暴的一方。这是因为家暴行为不仅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伤害,还会对其精神造成极大的创伤,从法律层面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财产倾斜,也是对其权益的一种保护。 此外,如果受害者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对受害者会更为有利。这些证据能够让法院更清晰地了解案件事实,从而做出更合理的财产分割判决。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遭受家暴的一方除了在财产分割上可能得到照顾外,还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家暴行为导致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受害者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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