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人受伤住院,司机需要付医药费吗?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有人受伤住院时,司机是否需要支付医药费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从不同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司机所驾驶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那么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比如交强险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在这个范围内,保险公司会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 如果交通事故的责任已经明确划分,并且司机被认定为有责任,那么在保险公司承担完责任限额内的费用后,对于超出部分,司机可能需要按照责任比例来承担医药费。例如,经过交警认定,司机承担70%的责任,伤者承担30%的责任,那么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医药费,司机就要承担70%。 另外,如果司机没有购买交强险或者存在肇事后逃逸等情况,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之后基金会有权向司机追偿。也就是说,最终这笔费用还是要由司机来承担。 此外,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伤者急需救治而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还未走完,司机出于人道主义和避免伤者病情延误等考虑,也可以先行垫付部分医药费,但这并不是强制性的。不过,垫付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凭证,以便后续在处理赔偿问题时进行核算。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后人受伤住院,司机是否支付医药费要根据车辆保险情况、事故责任划分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