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到人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人了,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自己会不会要负刑事责任。我也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开车撞人要负刑事责任,什么情况不用,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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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到人是否要负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概念——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如果开车撞人没有达到上述标准,比如只是造成了轻微的擦伤或者车辆的轻微损坏,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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