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酒后驾车致多人死伤,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在酒后驾车导致多人死伤的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是一个复杂且严肃的过程,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这两种情况在法律上的认定和处罚是不同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来说,酒后驾车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行为人通常会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 如果酒后驾车导致多人死伤,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酒后驾车致多人死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既要考虑行为人酒驾的程度,也要结合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同时,行为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在遇到此类事故时,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