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伤人致重伤该怎么赔偿?


当酒驾撞伤人导致重伤时,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赔偿责任的基础概念。在这种情况下,酒驾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其酒驾撞人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益,给受害者造成了身体和经济上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具体来说,医疗费是指受害者因治疗受伤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这些费用需要有相应的医疗票据作为证明。护理费是指在受害者治疗和康复期间,因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其计算通常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来确定。 交通费是指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营养费是为了帮助受害者恢复健康而支出的费用,法院通常会根据受害者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具体数额。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对受害者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补助,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误工费是指受害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方式为误工收入乘以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若受害者因伤导致残疾,那么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则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如果受害者因此遭受了精神损害,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