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到检察院后不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不起诉。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对于醉驾案件到检察院后可能涉及的不起诉类型主要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例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酌定不起诉是指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其具体流程如下: 公安机关会将醉驾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收到案件材料后,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如果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若经审查认为可能符合不起诉条件,检察院内部会进行相应的讨论和审批。对于一些比较简单的案件,可能由承办检察官决定;而对于较为复杂、重大的案件,则需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旦决定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同时,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此外,如果有被害人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还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