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去检察院要走什么流程?


酒驾去检察院的流程通常如下: 首先是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对酒驾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就好比一场比赛,公安机关完成了前期的调查工作,现在要把接力棒交给检察院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接着是检察院受理。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会对案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看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等。如果材料不全,可能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这就像是检查快递包裹,看看东西齐不齐。如果符合受理条件,检察院就会正式受理该案件。 然后是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对于酒驾案件,检察院会审查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查获经过等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最后是作出决定。经过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