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造成伤害会怎么判责?
我前几天和朋友聚会喝多了酒,在不清醒的状态下和别人起了冲突,还造成了对方受伤。我现在特别担心,不知道这种喝醉酒造成伤害的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判责,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和可能面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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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喝醉酒造成伤害的判责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醉酒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饮酒人对自己的行为是有控制能力的,选择饮酒本身就是一种自主行为,所以不能因为喝醉了就逃避法律责任。 如果喝醉酒造成他人伤害,需要根据伤害的程度和具体情节来判定责任。如果造成他人轻微伤,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要是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的伤害,那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如果在公共场所醉酒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所以,喝醉酒造成伤害的判责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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