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的期限是多少天?
我正在打一场官司,申请了诉讼保全。现在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个诉讼保全的期限到底是多久。也不清楚不同类型的财产保全期限是不是一样。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诉讼保全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是多少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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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它能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不同类型的财产,诉讼保全的期限是不一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这里的银行存款包括个人或企业在银行账户里的现金存款等。也就是说,如果对对方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保全,这个保全措施最长持续时间一般是一年。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品,像汽车、机器设备等。例如,在官司中对对方的汽车进行了查封保全,那么这个保全期限通常最长为两年。 人民法院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动产一般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其他财产权比如股权、知识产权等。比如对对方名下的房产进行了查封保全,这个保全期限最长可达三年。 不过呢,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这意味着,如果在保全期限快到的时候,申请执行的人觉得还有必要继续保全,是可以申请延长保全期限的,但延长的期限也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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