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我跟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才过了1年,公司就要提前解除合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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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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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个比较常见且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首先,我们要清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另一种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 合法解除的情形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2年,正常的经济补偿是2个月工资,那么违法解除时,劳动者就可以获得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此外,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在遇到问题时,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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