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我亲戚是医生,最近听说他所在医院发生了一起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罪的事件。我很担心他,想了解下医疗事故罪到底是怎么回事,判刑标准又有哪些,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也能提醒他在工作中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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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严重不负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认定为医疗事故罪,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是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人员等。其次,必须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比如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程等。最后,这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认定,通常会参照卫生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该标准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其中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一般来说,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当发生疑似医疗事故罪的案件时,需要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法定程序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家属或患者一方发现可能存在医疗事故时,要及时采取合法途径维护权益。而对于医务人员来说,一定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避免因疏忽大意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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