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经侦大队主要负责办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其办案程序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规范流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受理阶段。当有人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时,经侦大队会接受相关材料。他们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属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范畴。这一步就像是医生看病先了解病人的症状一样,经侦大队要初步判断是否存在经济犯罪的可能。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安机关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接着是立案环节。如果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侦大队就会立案。也就是说,当他们觉得确实有经济犯罪发生,并且这个案子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就会正式启动办案程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立案之后就是侦查阶段。在这个阶段,经侦大队会采取各种侦查措施,比如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查询、冻结涉案财物、调取相关证据等。他们会像侦探一样,收集各种证据来查明案件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侦查的各种措施和程序,确保侦查活动依法进行。例如,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当侦查终结后,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侦大队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意味着他们认为案件已经侦查清楚,可以进入下一个法律程序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总的来说,经侦大队的办案程序是一个严谨、规范的过程,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以保障案件的公正处理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