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从性质上来说,它是一种公文书证。公文书证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是交警部门在其处理交通事故的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定程序制作的。它反映了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以及当事人的责任划分。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它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在行政处理方面,它是交警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责任认定书,对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给予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例如,如果认定书中明确当事人存在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就可以依据该认定书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其次,在民事赔偿方面,它是确定当事人赔偿责任的重要证据。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将责任认定书作为划分当事人赔偿责任的重要参考。但它并非绝对的定案依据,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当事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责任认定书存在错误,法院可以不采纳该认定书的结论,而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划分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即使有了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仍可以通过提供其他证据来反驳认定书的结论。 最后,在刑事方面,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等犯罪,责任认定书也是司法机关判断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结合责任认定书确定的当事人责任程度,来判断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程度的刑事责任。总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虽然具有重要的效力,但并非不可动摇,其证明力需要在具体的法律程序中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