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的生效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之前受了工伤,申请了工伤认定,现在认定书下来了。我不太清楚这个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才正式生效,不知道生效时间是怎么算的,是拿到手就生效,还是有别的规定呢?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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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的生效时间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您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 对于工伤认定书的生效时间,要分不同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工伤认定决定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那么工伤认定书在法定的复议或诉讼期限届满后就生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也就是说,如果在上述期限内,相关方都没有采取复议或诉讼的行动,工伤认定书就生效了。 另外,如果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那么工伤认定书的效力就处于不确定状态。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了最终结果后,若维持了原工伤认定决定,那么工伤认定书自最终结果确定之日起生效;若原工伤认定决定被撤销或变更,那么就要按照新的决定来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密切关注工伤认定的进展以及相关期限。劳动者可以凭借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后续权益保障事宜;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支付工伤待遇等。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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