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位权行使会产生什么效力?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别人欠我钱一直不还,但他自己又有一笔到期债权不去追讨。我听说可以行使代位权,可我不太清楚行使代位权之后会有啥效力,是我能直接拿到钱,还是有其他的情况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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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首先,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在获得清偿的范围内,其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也就是说,如果通过代位权诉讼,债权人从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那里拿到了钱,那么这部分钱对应的他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就一笔勾销了。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其次,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对其债权的处分权因代位权的行使而受到限制。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内,债务人不能再随意处分该债权。如果债务人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还对该债权进行处分,比如免除次债务人的债务等,这种处分行为是无效的。而且,债务人的债权如果被债权人代位行使并获得清偿,那么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也随之消灭。 最后,对次债务人的效力。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都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例如,如果次债务人认为债务人对他的债权存在瑕疵,或者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等,都可以以此来对抗债权人。同时,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后,其对债务人的债务在履行的范围内消灭。这意味着次债务人不用再向债务人重复履行这部分债务。 综上所述,代位权行使的效力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次债务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行使代位权,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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