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义务概括移转有什么效果?


权利义务概括移转,通俗来讲,就是把一个人在某个法律关系里的权利和义务一股脑儿地转移给另一个人。就像接力赛一样,原本拿着接力棒(权利义务)的人把它交给了下一个人。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权利义务概括移转有相关规定。根据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是权利义务概括移转的基本法律依据。也就是说,要实现这种移转,必须经过对方的同意,不然是不能随便转的。 权利义务概括移转产生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主体变更。原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退出了这个法律关系,而接受移转的第三人进入,成为新的权利义务主体。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把货物卖给乙,乙付款。之后甲经过乙同意,把自己在合同里的权利义务都转给了丙。那么从移转生效时起,丙就取代甲成了和乙对应的合同主体,乙以后就和丙打交道了。 其次是权利义务的一并移转。第三人承接的是原主体完整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只挑好的权利要,而把义务甩掉。就像前面的例子,丙既获得了向乙收取货款的权利,也要承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货物的义务。 再者,从权利和从义务也会跟着移转。从权利是依附于主权利的一些权利,从义务也是同理。例如,合同有担保条款,主合同的权利义务移转后,担保权利和担保义务通常也会随之移转给新的主体。不过,如果担保合同另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 另外,抗辩权也会移转。如果原主体对对方有抗辩权,在权利义务概括移转后,第三人可以主张这些抗辩权。假如乙因为甲提供的货物有质量问题而有抗辩权,甲把权利义务转给丙后,乙同样可以对丙主张这些抗辩权。 最后,在某些情况下,原主体可能还会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原主体在移转时隐瞒了一些重要信息,给第三人或者对方造成了损失,原主体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总之,权利义务概括移转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行为,涉及多方利益,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