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免税法和抵免法对居住国有什么影响?


免税法和抵免法是国际税收中避免双重征税的重要方法,它们对居住国有着不同的影响。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免税法。免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外并已向来源国政府缴税的所得,允许从其应税所得中扣除,免予征税。简单来说,就是对居民在国外赚的钱,只要在国外交了税,在居住国就不再重复征税。从法律依据上看,虽然我国没有完全采用免税法,但国际上一些国家在其国内税法或者双边税收协定中有相关规定。对居住国而言,免税法的积极影响在于可以鼓励本国居民对外投资,增强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因为企业不用担心在国外赚的钱会被双重征税,更愿意去开拓国际市场。然而,其负面影响也很明显,它会使居住国的税收收入减少。居住国放弃了对居民境外所得的征税权,相当于把一部分税收利益让渡给了来源国。 接着,我们看看抵免法。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的国外所得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允许从其应汇总缴纳的本国所得税款中抵扣。也就是说,居民在国外交的税,可以在居住国应缴的税里扣除。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抵免法对居住国的好处是,既避免了双重征税,又保证了居住国对居民全球所得的征税权,不会过度减少居住国的税收收入。不过,抵免法的计算相对复杂,需要居住国税务机关对居民的境外所得和已纳税情况进行准确核实和监管,这增加了税务管理的难度和成本。 综上所述,免税法和抵免法对居住国在税收收入、企业对外投资激励以及税务管理等方面都有着不同的影响。居住国需要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战略、财政状况等因素来选择合适的避免双重征税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