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信誉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侵犯商业信誉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的会构成犯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犯罪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侵犯商业信誉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这意味着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在现实中,可能是竞争对手为了获取商业利益而实施该行为,也可能是其他与商业活动相关的个人或单位。例如,某个商家为了打压同行,故意散布虚假信息,那么这个商家就可能成为犯罪主体。如果是单位实施该行为,单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其次是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此罪。例如,甲企业明知散布关于乙企业的虚假信息会使乙企业的商业信誉受损,但为了自身利益,仍然故意为之,这就满足了主观故意的要件。如果是因为疏忽大意而传播了不实信息,且没有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故意,则不构成此罪。 然后是客体要件。侵犯商业信誉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商业信誉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它是企业在市场中立足的根本。当他人的商业信誉受到侵犯时,企业的声誉会受损,客户可能流失,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这种行为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最后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编造与真实情况不符的虚假事实。“散布”则是指通过各种途径将捏造的虚假事实传播出去,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例如,甲编造乙企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虚假信息,并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传播,导致乙企业的销售额大幅下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这种情况就符合客观要件。这里的“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需要根据具体的司法实践和相关司法解释来认定。一般来说,重大损失主要是指经济损失,如销售额减少、利润降低等;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多次实施侵犯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