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费空置房有什么规定?
我有一套房子空置着,没怎么住人。最近物业一直催我交全额物业费,我觉得房子没住人,不该交这么多。我想了解下,法律对于空置房的物业费是怎么规定的,我到底该交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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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从一般的法律逻辑和常见规定来讲,物业费主要是用于维持小区的正常运转、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即使房屋空置,物业也在持续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比如安保巡逻、卫生清扫、设施维护等,所以业主通常需要缴纳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中约定的物业费缴纳条款,业主需要遵守。 不过,部分地方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对空置房物业费缴纳进行一定的调整。例如有的地方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所以,具体的缴纳比例和方式,要以当地的政策法规以及业主和物业签订的合同为准。如果业主和物业就空置房物业费问题产生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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