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环境法,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破坏,构成犯罪时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环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犯罪主体。犯罪主体就是实施了危害环境行为的人,在环境犯罪中,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比如一个化工企业的负责人,他指使员工违规排放污水,那么这个负责人作为自然人就可能成为犯罪主体;同时该化工企业作为单位,也可能成为犯罪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是犯罪主观方面。这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环境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环境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环境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环境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例如,某工厂负责人明知违规排放废气会污染空气,但为了降低成本,仍然故意排放,这就是直接故意。 然后是犯罪客体。环境犯罪的客体是环境法律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环境社会关系。简单来说,就是破坏了我们的环境以及与环境相关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比如,非法采矿行为不仅破坏了矿产资源,还可能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土地资源等造成损害,侵害了环境社会关系。 最后是犯罪客观方面。这是指犯罪主体实施的危害环境的行为、产生的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危害环境的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行为人积极实施的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如非法排放污染物;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保护环境而不履行义务,如企业有防治污染的义务却不采取措施。危害结果是指危害环境的行为对环境造成的实际损害或危险状态。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认定犯罪的重要依据。例如,某工厂排放的废水导致附近河流鱼虾死亡、水质恶化,排放废水的行为与河流污染的结果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 总之,只有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构成要件,行为人才可能承担环境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