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由哪些方面构成?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下面从犯罪构成的几个方面详细为您解释。 首先是犯罪主体。虚假诉讼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都可能构成此罪。在实践中,通常是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他们为了达到非法目的,利用虚假的证据或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张三为了骗取李四的财产,以捏造的借款合同向法院起诉李四还款,张三就是虚假诉讼罪的主体。 其次是犯罪主观方面。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是直接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会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王五为了让赵六承担莫须有的债务,故意编造虚假的交易记录向法院起诉,王五的这种故意行为就符合虚假诉讼罪的主观方面要件。 再者是犯罪客体。虚假诉讼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需要依靠真实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如果有人通过虚假诉讼干扰了司法活动,就会破坏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虚假诉讼还可能使他人的财产、名誉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例如,虚假的债务诉讼可能导致他人财产被错误执行,给他人带来经济损失。 最后是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捏造的事实”是指凭空编造的不存在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包括向法院起诉、申请支付令、申请仲裁等。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并且达到了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程度,就构成虚假诉讼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虚假诉讼罪的构成需要从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司法机关在认定该罪时,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