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也就是说,无论是普通公民、企业老板,还是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只要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 其次是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并且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故意为之。如果只是因为不懂法律规定,无意中转让了土地使用权,没有牟利的目的,一般不构成此罪。 然后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国家对土地的转让、使用等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破坏了国家对土地的正常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最后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将土地使用权进行买卖,从中获利的行为。同时,根据《刑法》规定,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情节严重”主要包括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这一法律条文明确了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刑事处罚。 总之,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构成要件,并且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