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共同侵权指的是两个或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多个人一起做了坏事,伤害了别人,这些人要一起对受害人负责。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的复数性。这意味着侵权人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比如甲和乙两个人一起对丙实施了侵权行为,这里甲和乙就是复数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从这条法律规定就能看出,主体的复数性是共同侵权的基本要求。
其次是共同的过错。共同过错包括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共同故意是指多个行为人之间有明确的意思联络,他们都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损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甲和乙合谋去砸坏丙的汽车,他们在实施行为之前就有共同的故意。共同过失则是指多个行为人都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损害,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甲和乙在施工过程中,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导致路人丙摔倒受伤,甲和乙就存在共同过失。
再者是行为的关联性。各个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些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一定的关 联性,共同作用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比如,甲负责将受害人骗到一个特定地点,乙在该地点对受害人实施了殴打行为,甲和乙的行为相互配合,共同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
最后是损害结果的统一性。多个行为人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而不是多个独立的损害结果。也就是说,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是由多个行为人的共同行为直接导致的,无法将每个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进行单独区分。例如,甲、乙、丙三人一起对丁进行殴打,导致丁身体多处受伤,丁所受到的这些伤害是三人共同行为的结果,无法明确区分出每个人的行为分别造成了哪些具体伤害。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构成要件,才能认定为共同侵权,侵权人需要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受害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而承担了赔偿责任的侵权人有权向其他侵权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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