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追诉时效?
我之前发现有人挪用公司资金,当时没太在意。现在我想追究他的责任,但是不太清楚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如果时间太久超过追诉时效,是不是就没法追究他责任了?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起算时间。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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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从何时起算,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追诉时效以及挪用资金罪是怎么回事。追诉时效指的是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一般就不再追究了。而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关于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对于挪用资金罪,如果是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这种情况,追诉时效从挪用资金满三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比如张三在2023年1月1日挪用了公司资金,直到4月1日仍未归还,那么追诉时效就从4月2日开始计算。
要是属于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形,追诉时效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例如李四在2023年3月1日挪用资金用于炒股,那么从3月1日挪用行为完成时,追诉时效就开始起算。
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如果发现挪用资金的犯罪行为,要及时向相关机关反映,维护自身及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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