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刹车被追尾责任如何判断及怎样应急防范?
开车的时候遇到过急刹车被追尾的情况,当时整个人都懵了,完全不知道这责任该怎么算,也不清楚后续要怎么正确处理。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到底是怎么判定的,还有遇到这种事应该采取哪些应急防范措施来保障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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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急刹车被追尾的事故中,责任判断是较为复杂的。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法律概念,《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一般来说,如果后车没有保持这个安全距离,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追尾交通事故,后车通常承担全部责任。比如在正常道路行驶中,前车正常行驶然后刹车,后车因跟车过近来不及刹车而追尾,后车就会被认定为全责。 但也有多种特殊情况,例如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如果前车是因为无证驾驶、酒驾、毒驾、刹车后溜车、变道或者强行加塞等原因导致被追尾,那么前车要负全责。这是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应急防范措施也很重要。当发生急刹车被追尾事故后,首先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如果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此外,如果事故现场有目击人员,在遇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情况,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相关概念: 安全距离:就是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为了能在遇到前车紧急刹车等情况时,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而与前车保持的必要距离。 危险报警闪光灯:俗称“双闪”,车辆在发生故障、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开启,用以警示其他车辆注意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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